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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规划设计——照明质量技术指标(一)

2024-04-15 10: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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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功能性照明的城市道路照明,其目的是在夜间为驾驶员和行人提供一个良好的视觉条件和光环境,使其能清晰地看清路上的障碍物、行人及车辆等,让司乘人员和行人安全、舒适通行。因此,路灯灯具的功能性是主要的,路灯的装饰性是在保证其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考虑的一个附带因素。******标准CJ45-206中第32.1条规定机动车道应采用功能性灯具,具体规定如下

①快速道、主干道必须采用截光型、半截光型灯具。

②次干道应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③支路宜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3.2,2条规定:禁止机动车通行的商业街道,居住区道路、人行地道、人行天桥以及有必要单独设灯的非机动车道宜采用装饰性和功能性结合得好的灯具或具有较高机械强度的装饰性灯具。

因此,路灯灯具的功能性和装饰性的关系为,以功能性为主,兼顾装饰性。可是有些城市路灯灯具和灯杆的造型只重视美观而轻功能,以致造成能源浪费和严重的光污染,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只重视灯的外观装饰性,轻视路灯的功能性,颠倒了路灯功能性和装饰性的关系

②路灯能耗大,光的利用率很低,经测试路灯95%以上的光线射向天空,只有不到5%的光线照到路面。

③道路照明光污染十分严重。

④由于路面照度低,在灯杆上增装投光灯进行照射,以致道路照明的直射眩光和雨天路面反射眩光严重,司乘人员及行人感到路灯十分刺眼

⑤每根杆上的灯太多,***多的有120个光源和灯罩,路灯维修工作十分繁重。

⑥华灯灯杆上附加的投光灯、监视器、扩声设施等太多,破坏了原灯外观造型,以致华灯的日景并不美观。

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中应按以下原则处理好功能性和装饰性的关系。

①在设计理念上应明确认识两种照明的目的、对象、性质和要求。

②在设计原则上把握住功能性和装饰性照明的关系,克服重装饰、轻功能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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